【選我愛的,還是愛我的?】
在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,相信我們都聽過,要選愛你比較多的,這樣會比較輕鬆。
但真是如此嗎?
當我們喜歡對方的時候,想獨佔他,想跟他在一起,想要給他幸福快樂的日子,但這些想法,其實是源自於我們自己想要幸福,想要從那個人身上獲得滿足,這就是我愛的。
於是,我們想盡辦法接近,展現自己的優點,不管是討好賣萌、噓寒問暖、掏錢送禮,各式的情感投資,在對方看來就是他愛上我了,這就是被愛的。
當我愛的時候,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自發性地去做,但當我們被愛的時候,可能因為寂寞、需要或感動,而去接受原本沒有感覺的事,在一陣自我拉扯後妥協。
我們很清楚知道自己愛不愛,卻不真正明白對方愛不愛。
我愛的,是你最真實的感受。
被愛的,卻是腦補後的想法。
選擇我愛是自由意識,因為原本愛的,可能因為真正相處後覺得不適合,相處久膩了,或者其他各種理由,可以愛自然也可以不愛。
選擇被愛看似安全保障,其實是把選擇權放在別人身上,你想要一直被愛,就得一直保持可愛,永遠有吸引他的點,否則就會被無情地拋下,如果你是勉強接受那更慘,各種不滿意會把別人的愛磨光。
愛不見得永恆,被愛也是。許多不甘心,都來自不願接受為何別人會變。但事實上,人性就是善變,隨著年齡提升、地位轉化、視野拓展,思考觀念就是會改變,喜好也就改變。
其實這件事,用在工作也是通的。
假設我們選擇喜歡的工作,我們會用盡辦法得到它,你會不管你配不配得上這個職位,先要到再說,這是滿足我們的需要,進了公司後,因為擁有熱情,你會努力的去做,但可能因為老闆難搞,同事機車,客戶討厭,各種厭煩讓你對工作失去熱情,因為是你愛的你不會後悔,甚至會再堅持下去,等你真的感覺不愛了,就會毫不留戀地離開,尋找下一個你愛的工作。
可是當我們是被動的接受這工作,雖然我們沒有那麼喜歡,可是因為經濟需要或其他妥協,我們進到公司,因為不是自己喜歡,而不怎麼用心的去做到最好,充滿抱怨及委屈,萬一有天公司不需要你了,你會錯愕離開,你沒預料到別人變得比較快,而且工作如果只能滿足溫飽,而無法獲得內在成就感,其實很悶。
最好的狀況,當然是找到你愛的,他也愛上你,你需要他,他也需要你。
選擇我愛的,感覺好像付出很多,其實是滿足自我。選擇你對我好,而我妥協了,大多成為悲劇。